浙江检察网龙港讯 近日,由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舥艚渔文化广场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法庭搬到了渔港码头,将“法治公开课”直接送到了渔民家门口。
2025年6月,李某等四人为牟取不法利益,明知处于禁渔期,使用明令禁止的流刺网在禁渔区实施捕捞作业。其行为不仅违反禁渔管理规定,更对当地渔业资源、物种多样性以及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实质性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四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龙港市法院、检察院将该案的庭审现场设在渔民集中的渔港码头。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逐一举证、严谨质证,并结合海洋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条文开展释法说理,为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以前只知捕鱼卖钱,今天才知这是在‘吃子孙饭’,不仅犯法还要赔钱修复,我真的很后悔!”面对详实的证据和法理剖析,李某等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诚恳悔过,认可自己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李某等4人相应刑罚。针对本案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问题,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达成调解,确立生态修复方案。庭审结束后,围观的渔民们深受触动:“这种‘看得见、听得懂’的审判,比发一万份传单都管用,以后谁也不敢再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