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遂昌讯 5月28日,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会在遂昌县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召开。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等20余人参加。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果主持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经查,2025年3月至8月期间,为便于给工地上自己负责的挖掘机加注0#柴油,周某私自在小型面包车内加装油桶,并指使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他人多次驾驶该车辆到建设工地,私自为工地上的挖掘机加注柴油。
承办检察官从犯罪构成、案件情节等角度,详细阐明了该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从法理情统一角度出发,县检察院拟作酌定不起诉处理。
“我们施工地段有10公里长,多台挖机在其中施工,经常加班到深夜。喊油罐车加油和日常用储油罐存储加油都不方便,特别是很多时候加油车还喊不来……后来想着自己装油桶加,就是图个方便,没想到可能涉嫌犯罪。今后我再也不敢了!”听证会现场,周某懊悔不已,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评议环节,听证员围绕案件社会危害性、当事人悔罪表现等向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当事人询问。经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酌定不起诉的意见。
受邀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曾梨萍感慨地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听证会,也是第一次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参与这类活动。这种形式非常好,让我们能够直观地了解检察工作,同时也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度。希望今后检察机关能更多地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向群众普法。”
“通过今天的听证活动,我看到检察机关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同时,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做到依法打击与权益维护并重,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听证员、县政协委员鲍志洪说道。
此次听证会是遂昌县检察院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创新举措。将听证会设在人大代表联络总站,既方便人大代表近距离监督检察办案,又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形式,实现了检察履职与人大监督的深度融合。
今后,遂昌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代表联络站+检察听证”模式,把更多关乎营商环境、关乎民生的案件拿到群众“家门口”,用检察听证“小切口” 书写司法为民“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