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汽修喷漆工人有了职业病防护“铠甲”

——丽水莲都:检察建议推动汽修行业职业病防护全覆盖

作者:周亦男 王 浩 发布日期:2026-07-29 09:39 新闻来源: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丽水讯 “以前只知道喷漆味道大,没想到对身体危害这么大,现在公司给我们做了体检、还给我们开展了职业病防护培训,干活心里踏实多了。”近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喷漆车间,回访职业病防护整改情况。喷漆工人已规范佩戴防护用具,公司也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并开展专项培训,曾经被忽视的职业病防护,在当地汽修行业正实现全覆盖。这一变化,源于莲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6年3月,莲都区检察院接到线索,辖区内部分含喷漆工艺的汽车维修企业存在未落实职业健康防护措施的情况,劳动者健康权益可能受到侵害。

汽修喷漆作业环节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等物质,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化学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长期接触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损害。为摸清实际情况,该院随即展开初查。承办检察官对辖区内三家含喷漆工艺的汽修企业进行现场走访与勘查。

经查,三家企业均设有烤漆房并聘用喷漆工人,均存在未依法向卫生健康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开展专门职业病防护培训的问题,其中,部分企业还存在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喷漆工人未佩戴防毒面罩等情况,法定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缺失。

2026年3月19日,莲都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汽修行业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督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护工作。

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集中整治。4月初,莲都区卫健局联合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丽水市疾控中心、丽水市区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队及汽修行业协会,约谈了三家涉案企业负责人,告知法定义务和法律后果,并进行职业卫生管理技术指导。

随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三家企业开展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接害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个人监护档案,并指导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此外,对接害项目岗位警示标识、场所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工人防护用具佩戴等进行现场检查。

与此同时,一场覆盖全行业的“大体检”也在同步开展中。卫健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对全市含喷漆汽修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共排查企业56家,发现问题企业44家、各类职业卫生管理问题200余个。4月10日,相关部门对上述企业负责人开展了职业卫生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并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5月9日,丽水市卫健委印发《 2026年丽水市汽修行业“蓝盾护企”职业健康助企帮扶行动方案》,将含喷漆汽修行业纳入年度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并与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行业底数动态共享,便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及时跟进。

“职业健康关乎每一个劳动者的福祉。”汽修行业接害工人的职业病防护从“缺位”到“全覆盖”,实现了从“个案整改”到“行业治理”的跨越。莲都区检察院“莲心益”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胡李凯表示,下一步,莲都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协作联动,积极引导企业把职业病防治这项工作做得更细更实,让劳动者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职业健康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