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嘉兴讯 房子的布局可以改,厨卫可以移,非承重墙可以打,那么天然气管道能不能改?近日,在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案件中,业主肖某某为“省钱”,请对门邻居吴某某(曾做装修工)私接私改天然气管道偷气。两名被告人因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被判刑。
一次例行检查,发现重大隐患
“你家的天然气有泄漏,很危险,要马上报修。”2025年3月31日晚上,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抄表员上门为嘉兴某小区一户居民抄表、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幢顶楼复式房屋楼下厨房出现天然气泄漏情况,当即提醒住户尽快报修。
屋内租客随即拨打抢修电话。抢修人员到场后,很快查出漏气点位于总阀前阀芯处,同时发现住户存在私接、私改天然气管道的行为。燃气公司抢修人员发现,该住户在燃气入户管上私自加装“三通”,绕开燃气表直接连通室内管线,再通过三通搭配PVC管,分别接至燃气取暖炉与热水器。抢修人员表示:“如此改造后,楼上燃气热水器、楼下客厅燃气取暖炉均可正常用气,但燃气表不会计数,说白了就是偷气。”
现场了解到,连接燃气热水器的PVC管穿行公共烟道通往二楼,一旦燃气泄漏,会顺着公共烟道窜入其他住户家中。且该入户主管是18幢01户东边套管线,连接小区整体中压主管,无法单独断气,一旦发生大范围泄漏,极易引发整个小区爆炸。现私接的燃气管道已出现天然气泄露情况,该小区有1800余户,是居民密集性小区,安全隐患极大。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房屋业主肖某某与实际进行改造的吴某某。
9000元“买来”牢狱之灾
“我没参与装修,也不知道家里天然气管道被改动过。”肖某某在公安机关前几次问询中,始终辩称自己对此毫不知情。
“我不清楚管道改造一事,这事和我无关。”装修工吴某某也一口否认私接、私改管道的行为。
事实究竟如何?2023年11月前后,肖某某对自家这套复式房屋重新装修。她知晓对门邻居吴某某有装修经验,便和对方闲聊,称电热水器比燃气热水器使用成本要高,想从楼下接天然气管道到楼上使用,目的就是想省钱。吴某某领会其意并应允,之后便和肖某某的哥哥一同私自改动、接驳天然气管道。在公安机关的多次讯问下,二人最终承认,双方均知晓改管偷气一事,初衷就是图方便、省费用。
经燃气公司估算,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期间,该户累计盗用天然气2000多立方米,涉案金额9000余元。买得起房、装得起修,却最终因贪图这九千元的小利受到刑事处罚。
检察官表示,究其根源还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以为私自改动管道,最多补缴用气费用即可了事。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私自接驳、改造天燃气管道,盗用天然气,不仅损害燃气企业合法权益,更有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现实风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秀洲区法院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已于6月29日生效。
检察官提醒,房屋装修改造本无可厚非,但必须严守法律和安全底线:承重墙严禁拆除,天然气管道绝不允许私自改动。对于这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