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金华讯 “小小一张临时号牌,背后连着国家机关证件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这场听证会,给我们整个汽车流通行业实实在在地敲了一记法治警钟。”在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曹宅检察室一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后,受邀参会的汽车流通行业代表这样感慨。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规范,近日,金东区检察院针对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代表共同参与评议,以阳光透明的司法办案,实现法理情理相融、办案普法同步。
这起案件,源于汽车经营行业中一件看似“平常”的经营行为。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汪某某、董某某均系本地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负责人或从业人员。为节省板车托运、人员往返等经营成本,解决无路权车辆临时上路通行问题,三人心存侥幸,通过网络中介非法购买伪造的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供企业车辆违规使用。经多地交管部门核查确认,涉案临牌均无官方核发记录,系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三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体系、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进行了详细介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汪某某、董某某的行为虽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但三人主观恶性较小,涉案数量不多,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且均系自动投案,到案后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同意检察机关拟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以听证明法理,以个案促治理。公开听证不仅是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更是传递司法理念、开展行业警示教育的有效载体。本次听证引入行业协会代表参与评议,正是希望以个案办理为契机,赋能行业规范治理。办案注意到,为节省车辆转运、托运成本,违规使用、购买伪造临时号牌的行为,暴露出个别汽车流通企业从业者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认知还不够清晰,容易将此类行为误当作经营“捷径”,其中暗藏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在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精准开展以案释法,清晰厘清伪造、买卖临时行驶号牌的刑事违法边界,深入阐明此类行为不仅破坏国家证件管理秩序、扰乱道路交通监管秩序,也会对公平有序的行业经营生态造成冲击,给企业长远发展埋下风险隐患。行业协会代表也结合行业经营实际,深入分析行业治理存在的法治短板,表示将以本次听证为契机,在行业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会员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