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擦亮一墙红色记忆
作者:廖亦舒 发布日期:2026-08-01 09:11 新闻来源: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缙云讯 “同学们看,这面墙上的字,是90年前红军战士一笔一划写下的......”在“八一”建军节来临前夕,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再次来到汤畈村红军标语墙开展“回头看”工作,恰逢一批红色研学团队在此开展活动。现场讲解员向检察官介绍:“以前字迹模糊、墙面发霉,孩子们来研学时都看不清,现在修好了,能亲眼看到清晰的字迹,感受完全不一样。” 

时间倒回2025年9月。彼时,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线索,称汤畈红军标语面临损毁风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墙体大面积渗水、发霉,部分字迹模糊消失,后期加盖的防雨木廊因阻碍空气流通,反而加速了墙面受潮。

“这面墙是1935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一纵队转战缙云途径汤畈时留下的,黄土墙体质地疏松,最怕潮湿。”调查中,党史专家介绍,由于缺乏专业及系统维护,雨水长期沿墙面渗透,木廊又挡住了风,湿气散不出去,导致墙体标语颜料层逐渐剥落。 

1935年,粟裕、刘英率领红军挺进师创建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缙云成为重要战场之一。挺进师三入招序村,建立中共处属特委驻地;1936年7月,粟裕亲率部队在三溪乡洪坑岭头激战歼敌……而位于东方镇东湖自然村的这面标语墙,正是那段峥嵘岁月最生动的见证。

“要有饭吃要有衣穿!”“红军是工农自己的军队!”“红军为工农谋利益!”——24条标语字字滚烫,是当年红军战士在村民家中借宿时,用石灰水写下的革命宣言。汤畈红军标语先后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被选入丽水市第一批革命遗址名录,是目前全县保留最完整、规模最大的红军标语墙。然而,长期缺乏系统保护让这面承载着“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精神的墙壁濒临损毁。

2025年9月15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走访村民、查阅党史资料等方式全面核实文物受损情况后,于9月23日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职责,及时采取修缮措施,恢复标语墙的历史风貌。

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缙云县文广旅体局、缙云县博物馆迅速介入,联合属地乡镇组建工作专班,邀请专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启动标语墙本体修复、保护廊结构优化、环境综合整治等系统性修缮工程。施工期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确保修缮科学规范。

2025年12月,缙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文物部门进行现场复勘,修缮工程验收通过。24条标语重焕清晰,渗水墙面恢复干爽,封闭木廊改为通透结构,周边环境井然有序。同时,属地乡镇以此为契机,决定会同文物部门建立落实汤畈红军标语墙的长效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维护工作。

不仅如此,在文旅部门的指导下,属地乡镇深化“东方红·汤畈研学线”红色路线,以汤畈红军标语为核心,串联“打卡红军墙+重走红军路+品尝红军饭”,将红色遗迹参观、革命故事聆听、乡村共富体验融为一体,让这面墙从“静态文物”变为“鲜活教材”,截至目前,已接待约36批次1800余人次。

如今,修缮后的汤畈红军标语墙,静静矗立在青山绿水之间,继续向人们诉说着那段烽火岁月,也见证着新时代检察人以法治力量让浙西南革命精神代代相传的坚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