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全方位救助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宁波江北:“检察+N”书写从个案到系统的治理答卷

作者:周碧蓉 肖苏衍 发布日期:2026-08-11 08:31 新闻来源: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现在抚养费、医疗费和后续康复措施都有了着落,感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帮助!”困境儿童葛某某的母亲激动地说。近期,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并联动多部门为困境儿童量身打造综合帮扶方案,用法治温情守护孩子的明天。

2015年,葛某某不到2岁时父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葛某某随母亲生活,父亲孙某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葛某某年满18岁。不幸的是,后葛某某被诊断出患有癫痫、孤独症等多种病症,每月万余元的医疗与康复费用如同一座大山压得母亲喘不过气来。而其父亲孙某某既不增加抚养费,又拒绝分担医疗费用,葛某某就医陷入困境。

2025年9月,江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在接待时发现了葛某某家庭的困难情况——抚养费纠纷久拖未决,经济上也举步维艰。该窗口迅速将这条线索流转给驻中心12309检察服务窗口跟进处理。收到线索后,江北区检察院立即启动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控申部门与未检部门成立联合办案小组。经研讨,办案小组认为本案情况属于涉未成年人困难家庭抚养费纠纷,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且急需救助,因此确立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双线并行、双向反馈的协同办案模式。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了葛某某的病情、治疗进展和家庭实际困难,当听到葛某某母亲已为孩子治病举债数十万元时,承办检察官的心狠狠地揪了起来。江北区检察院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依法支持葛某某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院审理阶段派员促成调解。同时立即开展救助,不到七日就完成审批流程,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并提请上级院联动救助,目前两级检察院共发放救助金5万元。最终,父亲孙某某同意将抚养费提高至每月3500元,并一次性承担此前医疗康复费用25万元,为葛某某后续治疗与生活提供了稳定保障。

抚养费纠纷虽告一段落,但葛某某长期康复、教育、生活照护等问题仍需系统解决。2026年3月,江北区检察院主动协调多家单位召开圆桌会议,为葛某某量身定制了一套综合帮扶方案:联合民政部门成功为葛某某申请到每月2620元生活低保;联合妇联将葛某某和母亲分别纳入困境儿童和母亲关怀项目,定期开展情感陪伴和疏导;依托宁波市妇女儿童基金会“星光童年计划”,为葛某某提供儿童床等家具物品用于改善居家生活环境;针对葛某某行走困难等症状,江北区检察院主动对接残联完成肢体残疾鉴定并及时配发矫正器具,协同残联、教育部门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衔接市社会福利院免费为其提供个性化特殊教育与康复训练……

检察履职并未止步。江北区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困境儿童社会治理工作。一方面凝聚保护合力,梳理辖区内类似困境儿童线索,针对困境儿童权益保护信息共享碎片化、部门衔接壁垒化等问题,主动对接法院、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进行商讨。2026年6月,该院推动《宁波市江北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同配合的实施意见》正式会签,目前已通过该机制互通线索10余条。另一方面,依托“检察关爱公益基金”,江北区检察院进一步联合民政、妇联等多家单位实施“北检·护苗”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子项目包含“萤火妈妈”困境儿童结对关爱、心护未来困境儿童心理支持、孤独症儿童城市文化融合活动等。目前“北检·护苗”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已开展心理评估干预50余人次、一对一入户陪伴困境儿童30余人次、启动暑假融合课堂惠及孤独症儿童家庭10余户。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社会、政府、司法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接下来,江北区检察院将坚持个案办理和系统治理协同纵深推进,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每一个孩子向阳而生、逐光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