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一纸调解解开他的“赡养结”
作者:吴 茜 黎慧芬 发布日期:2026-08-25 08:33 新闻来源:庆元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庆元讯 “我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了。”近日,在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的电话回访中,陈某的声音透着久违的轻松。

2017年,陈某因突发疾病致肢体二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每月需支付数百元医药费,仅靠残疾人补助维持生活。陈某与前妻育有二女,因早年生活琐事产生隔阂,多年来女儿们未尽赡养义务。走投无路之下,陈某决定通过起诉追索赡养费,但因不熟悉法律程序、无力收集证据,维权陷入僵局。

2026年6月,陈某向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经审查,陈某系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该院依法受理。

承办检察官随即成立办案组,走访镇政府、村委会开展调查。走访中办案组了解到,陈某与现任妻子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其妻年初患病后无法外出务工,家中唯一经济来源中断。陈某所住房屋年久失修,几年前曾由村里党员自发捐款修缮。

依托庆元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等七部门联合建立的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机制,办案组启动“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多元调解”协同模式。一方面,对接县司法局为陈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完成证据收集和起诉状撰写;另一方面,在全面掌握陈某生活状况后,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明确子女法定赡养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庆元县检察院、庆元县法院结合案件背景审查中发现的家庭关系隐患、经济困难现状等情况,合力开展纠纷调处。检法两家协同开展释法说理,从权利义务与血亲情感双向发力,引导当事人消弭对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两个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并承担相应医疗费。

赡养纠纷虽已化解,但陈某一家的生活困境并未彻底解除。案件办理过程中,陈某两名未成年双胞胎儿子的成长困境引起办案组关注。检察官与承办法官一同走访民政等部门,了解救助政策,推动将两名未成年人精准纳入困境儿童救助范围,确保其享受相应政策补贴与教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