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窃贼换装流窜作案,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企图用“零口供”逃避法律制裁。面对困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手机通信基站定位和微信转账记录作为突破口,依法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全面开展讯问,完善证据链条,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和盗窃数额。近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入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换装者”的“如意算盘”
20岁出头的彭某,年纪不大,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盗窃惯犯,自2021年起,曾因犯盗窃罪先后四次被法院判刑。2025年底,刑满释放没多久,他依旧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假扮成外卖员混入杭州某小区入户盗窃,后因被发现仓皇逃离。
时隔一个多月,手头拮据又具备一定反侦查意识的彭某再次萌生盗窃歹念,并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出流窜盗窃后换装逃离的戏码。
2026年1月的一天凌晨,彭某随身携带换装服饰、开锁工具,骑着电动自行车前往绍兴市区伺机作案。途经杭州萧山时,他找了处换电柜更换电动自行车电瓶,并刻意挑选了一处无监控的高架桥,在桥下更换衣帽、裤子,佩戴手套、头盔,层层伪装掩盖身份。
在抵达绍兴市区某小区后,彭某敲门确认屋内无人,随即用工具开锁入户盗窃。得手后,他再寻目标,在发现屋内有人后迅速逃离现场。
返回途中,彭某的电动自行车突然爆胎,在等待维修时,他趁机在维修店内换回出发时穿着的服饰,事后还将电动自行车的挡风被及换装用的服饰、头盔丢弃,甚至变卖电动自行车销毁线索,以逃避公安机关追查。
次日,陈女士查看监控发现家中被盗后报警,公安机关很快将彭某抓获归案。
技术溯源, 通过基站定位发现蛛丝马迹
作案时,由于彭某始终戴着手套,或用手遮挡面部,或背对着监控,案发现场未留下指纹,现场监控视频也无法清晰识别其面部特征。彭某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在面对现场监控视频时,仍矢口否认画面中的人是自己。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已成为日常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我们可以从彭某的手机通讯基站定位入手,完善证据链条。”案件移送该院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仔细研判案情,精准找到取证突破口,确立了技术溯源的办案思路,引导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调取案发前后彭某手机通信基站定位数据。经数据分析比对,公安机关还原了彭某手机信号移动轨迹,清晰证实彭某案发当日从杭州至绍兴的行进路线。
随后,承办检察官会同公安机关从该行进路线出发,逐段核查沿途路面、路口的监控录像,最终获取关键性监控画面,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彭某,也确定了其流窜作案、沿途换装的手法。
面对确凿的证据与监控画面,彭某不再硬气,最终承认了自己换装入户盗窃的事实。但其仍心存侥幸、避重就轻,一口咬定自己未窃得财物,刻意隐瞒真实盗窃数额,企图减轻罪责。
结合彭某多次盗窃前科、入户盗窃、刻意伪装作案且系累犯等情节,该院依法对彭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突破口供, 通过转账记录锁定盗窃数额
“作为没有工作又极度缺钱的社会闲散人员,案发当日彭某的微信账户却频繁收到多个陌生账号的数笔转账,这明显不符合常理。”承办检察官细致梳理全案证据,在核查彭某的微信聊天和转账记录等内容时,敏锐发现了异常。
承办检察官从彭某的转账记录入手,详细制定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核查案发前后其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账户的资金流向,通过其微信转账记录中收款方的真实身份,了解资金往来缘由,并根据其手机通讯基站定位查看是否存在销赃可能,以此查明盗窃数额,但案件一直未有突破性进展。
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精准指控犯罪,承办检察官再次仔细审查了案卷材料、比对全部在案证据,以彭某微信账户收款记录为突破口,围绕案发当日频繁收款情形,开展靶向讯问,直击其前后供述中的逻辑漏洞和矛盾之处。面对检察官的精准示证和层层追问,彭某再也无法自圆其说,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最终如实交代了窃得陈女士一千多元现金,并找人帮忙将现金换成多笔微信转账,以此掩盖盗窃所得的犯罪事实。
近日,该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彭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