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景宁讯 “带动农户共同富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法治保障。既要打击破坏生态行为,更要通过以案释法让致富不偏离法治轨道。”近日,景宁畲族自治县惠明茶行业协会会长蓝香平在听完景宁县人民检察院涉农涉林案例普法课后这样感慨道。
景宁县森林覆盖率达81.4%,生态资源丰富,涉林违法犯罪时有发生。近年来,景宁县检察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办案与治理融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
2020年,返乡创业的严某在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平整父亲承包土地,违规占用农用地10.7亩,造成地表硬化、生态功能丧失。2021年底案发后,检察官多次实地勘查,对严某开展法治教育。严某主动拆除违建、补植复绿,真诚悔罪。考虑到其家庭农场带动周边农户增收,简单起诉将影响升级和帮扶链条。2022年6月,检察机关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依法对严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建议行政处罚并跟进生态修复。后经回访,受损林地已经恢复,农场也重归合法经营。
由此,检察官梳理了近五年涉林案件,发现违法主体法律意识淡薄、部门协同不畅等问题较为普遍。2023年10月,景宁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会签《关于强化法治保障支持主体健康发展的协作意见》。在这份意见框架下,今年以来,景宁县累计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创建省级农创客共富基地3个,清理注销异常合作社66家,涉林违法发案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