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缙云讯 盛夏的白竹溪,偶有微风拂过,水面泛起细碎的波光,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岸边,踏上巡河之旅。“从劣V类到稳定保持Ⅱ类,这水终于活过来了。”检察官欣慰地感慨道。
半年前,这里却是另一番光景。
溪水响起“劣V类”警报
1月12日,缙云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提交的线索称,白竹溪长达5.3公里的河面上,藻类疯狂滋生,还有不少生活垃圾的身影。 检察官敏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漂浮物覆盖水面,大幅削弱水下光照强度,导致河道原生沉水植物消亡,河流自净能力持续下降,威胁水生生物生存。
更令人担忧的是,白竹溪位于县城唯一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河段距离水库入水口仅1.5公里。如果碰上汛期,藻类伴随水体进入水库,加之水库水流缓慢,自净能力先天不足,等夏季高温来临,极易诱发蓝藻水华,直接威胁到县城饮用水安全。
想到这里,检察官立即奔赴现场取证固证,并第一时间联系生态环境部门对白竹溪6个监测点开展采样检测,检测出部分流域水质竟为最差水质类别——“劣V类”。水污染治理刻不容缓,1月22日,检察机关依法对属地乡镇政府立案。
多方协力共治水
立案后,检察官多次沿河走访调查河道污染来源,一边排查沿岸排污口,一边向村民了解情况。生活污水直排雨水管、畜禽养殖粪便入河、生活垃圾在岸边随意处置……污染源一个个浮出水面。
为了尽快解决水体污染问题,检察机关于1月30日召开听证会,邀请属地乡镇政府、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多部门参会。会上,各方形成协同整改共识,出谋划策,共同研究水污染治理路径。 随后,检察机关根据听证会讨论结果向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政府迅速开展行动,建立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强化河道动态巡查监管和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同时强化环保教育宣传,引导村民提升护水意识。
4月7日,检察机关跟进调查发现,原本河面上漂浮着的垃圾与藻类已被清除,水体清澈,水质明显改善。经过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水质类别均已达到Ⅱ类。
不仅治标更要治本
整改只是起点,如何治理源头,保持水质长效稳定尤为关键。5月6日,在缙云县检察院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持续推动下,缙云县政府出台水库藻类预防工作方案,实施源头管控、供水保障、生态修复和应急控藻三大行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以此为契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水投集团建立供水保障和藻类防治专家库;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属地乡镇政府利用鱼类放养等生物调控手段抑制藻类过度繁殖;疾控部门加密水厂水质检测频次……
不仅如此,检察机关还将相关办案经验延伸至好溪、新建溪、永安溪等县内重点流域,牵头在全县启动为期一年的“水系治理司法护航攻坚专项行动”,聚焦固废倾倒、违规采砂、养殖污水、生活工业废水、滥捕滥捞、违规网箱养殖等六大突出涉水问题展开预防治理。目前已督促行政机关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21件,排查重点流域220公里。
如今,清澈的溪水缓缓流入水库,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