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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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
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
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
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
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
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
用于检察机关人员和日常工作运行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指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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