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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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


                   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


                   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

                   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


                   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

                   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


                   用于检察机关人员和日常工作运行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指用于检察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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