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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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
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数比2016年增加39.20万元,增长17.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
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
算84.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9.93%。主要用于机关及
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访问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
年因公出国(境)参加会议、培训增加。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
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5.48万元,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6.66%。主要用于接待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排的国(境)外来访支出、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来浙考察、
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
接待了秘鲁国家检察院检察长、希腊总检察长。全年使用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累计4,481人
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3.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25.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
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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